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6号)、《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3)修编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7号)、《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天津市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9号)、《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河湖长制日常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11号)、《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河湖健康评估—北运河评估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12号)、《市水务局关于对2021年天津市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设施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河湖〔2021〕13号)、《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于桥水库前置库维护项目及水库日常维护(于桥水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水建管〔2021〕16号)、《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水库日常维护(北大港水库)项目的批复》(津水建管〔2021〕18号)、《市水务局关于对2021年排水设施养护运行项目(第一批)的批复》(津水排监〔2021〕3号)、《市水务局关于对2021年排水设施养护运行项目(第二批)的批复》(津水排监〔2021〕7号)文件,核定项目概算投资10469.4万元。
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资金落实情况,现将上述项目2021年投资计划10200万元随文下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9980万元、单位自筹2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原预安排计划津水规计〔2021〕2号文件同步废止。
请据此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常规项目第四批投资计划表
2021年5月20日